為加強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衛生人才結構,進一步促進新吳區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2025年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編內工作人員4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 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2. 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之間出生,以下類推)。其中,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碩士研究生并以研究生專業報考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具備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簡介表》(詳見附件)要求為準。
3. 戶籍不限。
4. 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年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近三年被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擬聘用但放棄聘用資格者;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及其他不適宜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
二、有關說明
1. 工作年限計算: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聘書和社保繳費記錄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25年7月31日向前推算。
2. 學歷(學位)是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學位)。
3. 獲得國(境)外學歷和學位的,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明。
4. 本次招聘對象中的“2025年畢業生”是指:
2025年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2025年畢業生”身份報考:
(1)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證書認證,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2)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2025年培訓合格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2025年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者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政策”)。2025年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報考人員,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書。
上述人員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等)學歷對應專業報考時,視為社會人員,不能按“2025年畢業生”身份報考。
5.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報名辦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照片上傳和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 報名時間:2025年8月6日9:00至8月11日16:00
2. 報名網址:https://www.jsksbm.com/h90cy7e9f5/login
3.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8月6日9:00至8月11日16:3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8月6日9:00至8月11日17:00
(二)網絡資格初審
審核人員將及時審核報考人員信息,報考人員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報名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可通過本公告公布的咨詢電話及時提出陳述申辯。
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者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以及照片上傳不符合規定的,均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請報考人員及時確認報名結果。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一致,2025年畢業生報考前,應確認本人《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專業與畢業證書上名稱一致。報名時所填專業名稱與畢業證書上不一致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網絡報名時上傳報考者本人半年內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須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尚未資格初審或者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 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者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 對于國(境)外專業和專業參考目錄內沒有列出的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審核意見。
5. 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25年8月13日9:00—11: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及時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四、考試組織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本次招聘考試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將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筆試地點及其他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2. 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
3. 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直接淘汰。
4. 根據招聘崗位人數,分別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數的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同分跟進)。
(二)面試
1.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面試考生反饋并由考生簽字確認,成績未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同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時,取面試成績高者為先,如面試成績仍同分,將組織同分人員另行加試,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五、資格復審
1. 所有考生參加面試前須通過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2. 若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資格復審未通過;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3. 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按順序準備,核驗后留存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二代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者證明,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2025年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
(5)按“2025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人員,如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如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個人社保繳納證明(時間為畢業后至報名時)、本人實際報名前的離職證明。
(6)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應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如報考人員提供的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或者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畢業院校公章的包含報考人員本人專業或者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證明。
(7)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住培合格證書、住培在培證明等材料);2025年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所報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
(8)“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蓋有住培單位公章的包含報考人員是否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培證明。
(9)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聘用證明+社保繳費記錄”等佐證材料)。
(10)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張。
(11)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面試,否則作棄考處理;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及時接收回復短信、郵件等信息,因通訊不暢導致未能參加面試的責任自負。
六、體檢
1. 根據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1. 用人單位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1.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
3. 已公示擬聘用的人員名單或者聘用后放棄的人員(含超過規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3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資格,并將被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3年。
九、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招聘考務信息發布
招聘崗位、招考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wuxi.gov.cn/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nd.gov.cn/
十一、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紀委監委:0510-12388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91582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無錫市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510-81890906(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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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5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普通類)
文章來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5/07/31/46220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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