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名單等信息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者《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社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原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所在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4.“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者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5.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6.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須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以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身份報考的還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7.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英語等級證書、職稱證書等);參加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者,須提供通過A類合格分數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
注:上述證件及職位審核需要的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本人簽名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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